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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盗窃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偷盗罪怎么判刑于赔偿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来源:南宁破坏电力设备罪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破坏电力设备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

  韦俊律师,南宁破坏电力设备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各地盗窃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盗窃这种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是属于违法的,而且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处罚金或者是判处有期徒刑,当然不同的地区具体的盗窃量刑标准也是会有所差异的,那么各地盗窃量刑标准有何规定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各地盗窃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全国各省对盗窃的立案数额规定不一,;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以一千元到三千元为起点,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公交车上扒窃的,刑事立案上没有数额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盗窃罪的特征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公民所有的财物。盗窃罪指向的财物一般是有形的,但也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某些无形物,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的技术成果,长途电话帐号、电信码号等等;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或窃取数额不是较大,但曾多次实施盗窃。所谓秘密窃取,通常指行为人采用自以为不被他人发觉的方法来取得财物。所谓多次盗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3、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某种特定身份的人实施了与其身份有关的盗窃行为,也可构成盗窃罪。如刑法第253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拆邮件并窃取其中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偷盗罪怎么判刑于赔偿

  虽然现在实践中人们的素质普遍得到提高,但偷窃的事情仍常有发生,一不留神可能就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对于盗窃罪而言,除了应依法被追究刑事,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那么偷盗罪怎么判刑于赔偿以下将由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偷盗罪怎么判刑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罪判刑是刑事,与民事不相冲突,当事人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年龄且具备刑事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三、入室盗窃怎么认定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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